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補習-校本課後學習及支援計劃
補習
本通函旨在邀請學校申請「校本課後學習及支援計劃」(下稱「課後計劃」)
下的校本津貼,為清貧學生在二零一一/一二學年籌辦校本課後活動,並通知參與學
校修訂的撥款安排。
詳情
服務對象
2. 校本津貼的服務對象是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(綜援)及學生資助計劃(學
生資助)全額津貼的小一至中七學生。此外,學校可酌情將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課後活
動名額,撥給其他沒有領取綜援或學生資助全額津貼的清貧學生參加。
校本津貼
3. 公營中小學及直接資助計劃學校,可申請校本津貼為對象學生籌劃校本課後
活動。請學校填妥夾附的回條,於二零一一年六月十五日或之前交回本局延伸支援計
劃組。
4. 本局會參考參與學校二零一一年四月的情況預計對象學生的數目,按每名對
象學生每年四百元初步計算校本津貼,並在二零一一年七月中向學校發放撥款,讓學
校能適時推行計劃。我們預期合資格領取全額學生資助津貼的學生人數,將會隨著二
零一一/一二學年放寬學生資助辦事處資助計劃的入息審查機制而有所增加。本局會
根據參與學校二零一一年十一月的有關學生人數調整初步撥款,並在二零一一年十二
月發放調整金額。
監察
5. 根據「學校發展與問責」架構,獲發二零一一至一二年度校本津貼的學校,
須將其支援清貧學生的校本計劃及其他配套措施(如有),具體列明於學校發展計劃
內,並於二零一一年十月底前將學校發展計劃上載學校網頁。監察方面,學校須每年
檢討校本計劃,並在學校報告中反映檢討結果,包括課後活動分項、實際受惠的清貧
學生人數,以及計劃就學生學習、情意教育等方面的成效評估等,並須於二零一二年
十一月底前將報告上載學校網頁。校本計劃及其評估報告均須由校董會/法團校董會
通過。
區本計劃
6. 除前述校本津貼外,「課後計劃」還包括區本計劃津貼,以便有效共享社區
資源及鼓勵推行有意義的地區計劃。我們已另函邀請非政府機構呈交計劃書,申請撥
款籌辦區本或地區性的計劃。我們鼓勵學校繼續協同非政府機構申請撥款。
7. 「課後計劃」的詳情,包括準則及相關資料,已上載教育局網頁:
http://www.edb.gov.hk/ → 本局向學生及家長提供的服務 → 服務 → 校本課後學習
及支援計劃。
背景
8. 為配合扶貧政策,教育局由二零零五至零六年度起推行「課後計劃」,讓學
校及非政府機構為清貧學生籌辦課後活動,藉以提升他們的學習效能、擴闊他們在課
堂以外的學習經驗,並增強他們對社會的認識和歸屬感,以達致全人均衡發展。計劃
下的活動形式多元,包括功課輔導、文化藝術活動、體育活動、歷奇活動、自信心訓
練、社交技巧訓練、領袖訓練、義工服務、戶外活動及參觀等。
查詢
9. 如有查詢,請與本局延伸支援計劃組聯絡(電話2863 4726 或2863 4753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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